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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榆林市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具体办法(二) |
| 时间:2007-9-17 9:58:18 作者:yljjw 点击: |
(十六)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积极作用,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 切实加强党内监督。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2005年至2007年,制定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对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委员会对党委常务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党的委员会成员的监督实施办法。制定纪委协助同级党委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实施办法和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监督检查办法。逐步推行党务公开,试行党代表列席、党员旁听党的全委会制度。 支持和保证人大监督。切实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作用。认真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财政预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执行情况的报告,提出询问并作出相应决议。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防止执法不公、贪脏枉法行为的发生。加强对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紧紧抓住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和经济建设全局的问题以及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事项,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办理人大议案和建议。 支持和保证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强化行政监督。2005年至2007年,制定完善行政层级监督实施办法,加强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监督。认真贯彻行政监察法、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强化行政监督职能,加强对各级行政组织和行政监察对象的廉政监察、效能监察和执法监察,维护行政纪律,保证政令畅通,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强化审计监督。2005年至2006年,加强对财务收支情况真实性、合法性审计,突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的审计,不断扩大审计单位和审计资金的覆盖面。继续深化对本级政府财政预算执行和下级政府财政决算的审计,加强对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加强对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涉农资金等专项资金的审计,加强对煤炭、化工等骨干企业和改制企业的审计,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2006年至2007年,建立健全审计结果的运用、处置机制,加大对履行经济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和领导人员的调查、处理、处分力度。开展效益审计试点工作,逐步推行效益审计。依法实行审计公告制度。 支持和保证司法监督。审判机关要依法审理行政案件,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检察机关要依法加强对公安机关立案侦察活动、法院审判活动和判决生效后执行情况的监督,坚决纠正程序违法,进一步加强刑罚执行的监督工作,防止司法权行使过程中的腐败。强化个案预防、行业预防、重点工作专项预防,加大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2005年至2007年,建立健全公安、审判、检察机关相互配合和制约的工作机制及内部的监督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公证法》,进一步规范公证工作,保证公证活动依法进行。 支持和保证政协的民主监督。切实发挥人民政协通过会议、提案、视察、建议、反映社情民意等形式,对国家法律法规、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的作用。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听取政协、民主党派和无党派、工商联等各界人士的批评和建议,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办理政协提案。 支持和保证社会监督。2005年至2007年,建立健全有关法规制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批评、建议、控告、检举等权利。加强党风廉政监督员、特邀监察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双重监督作用。重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监督作用,扩大群众有序的政治参与。2005年至2006年,制定完善党风廉政监督员、特邀监察员工作暂行办法,工青妇等人民团体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制定完善信访工作细则,设立专用举报电话,提倡实名举报,建立完善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继续完善开门接访、干部下访制度,及时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建立完善信访举报奖励办法和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依法受理信访举报和依法听证办理信访的工作机制。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工作的意见》,制定《关于舆论监督的暂行规定》,进一步完善党管媒体的舆论监督领导体制,建立和完善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协调机制和保障机制,健全对新闻媒体反映问题的调查、核实、处理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新闻媒体要坚持党性原则,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规范舆论监督工作程序,确保舆论监督工作依法、有序、规范开展。2007年,建立健全网络举报系统,全面开展网上举报、网上受理工作。 整合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2006-2007年,建立完善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继续完善督查部门、新闻媒体、老干部、群众四位一体督办系统,强化工作综合协调。建立健全密切配合、统一协调、信息共享、优势互补的监督工作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积极作用,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 五、坚持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十七)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2005年至2006年上半年,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榆林市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暂行办法》、《榆林市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暂行办法》和《榆林市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暂行办法》,制定出台《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实施细则》、《关于加快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意见》、《关于加快县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和《个人向党组织推荐党政领导干部人选暂行办法》等制度,严格执行考察预告、差额考察、任前公示、公开选拔、任职试用期等制度。全面推行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和党政机关干部竞争上岗制度。贯彻落实并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制度和交流、任职回避制度。2006年,围绕制定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标准,完善干部考核、考察制度和办法。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全面推行考试录用、竞争上岗、交流回避等制度,切实加强对公务员的管理。全面贯彻落实《陕西省党政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试行)》,注重运用审计结果评价和使用干部。把民主测评、民主评议结果作为干部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加大组织处理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工作、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干部,采取停职、免职、调离等组织措施。逐步实行县(区)、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由上一级党委常委会提名,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无记名投票表决;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党委常委会在征求全委会成员意见的基础上,可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县级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和其他工作机构以及委任制领导干部逐步实行任期制。2007年,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改进候选人提名方式,进一步扩大差额推荐和差额选举的范围和比例。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直接选举的范围,推进党内民主进程。 (十八)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2005年,围绕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切实加强和改进后续监管工作。市、县两级政府要全面公布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规范审批工作标准、工作程序和职责权限,建立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根据行政许可法关于“集中办理、联合办理、一门受理、统一送达”的要求,重点抓好部门行政审批方式的改革,探索“一个窗口对外”的审批工作机制。加强市、县政务大厅的建设和管理,整合服务功能,推行企业登记并联许可和基本建设项目并联许可改革。2006年,强化对审批项目的分类管理,引入听证、咨询、质询等制度及配套程序规定,最大限度地减少和取消与政府职能转变和宏观管理要求不适应的审批项目。建立对行政审批项目的监管机制,严格执行《榆林市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加强对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规范管理,按照“法律规范、政府监督、分类管理、行业自律”的思路,建立健全各行业的行业协会,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逐步将政府承担的监督职能移交给行业协会,由行业协会直接承担起监管各类社会中介机构的职能。严格中介机构法人资格认定,明确机构设置与职能,制定和完善执业规范,建立中介管理机制和执业质量保障机制。2007年,抓好行政许可法配套制度建设,制定行政收费、行政强制、行政程序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规范行政许可的实施;强化对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 (十九)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2005年,加快部门预算改革,按照“编制细致、分配科学、支出高效、监督有力”的原则,建立科学规范的定员定额项目和标准体系,制定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和绩效考评办法。2006年,完善预算编制、执行的制衡机制,实行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财政监督分立,确保对财政资金运行的有效监控。市级部门推行部门预算,县(区)逐步扩大部门预算试点范围,逐步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部门预算编制体系。以稳妥地做好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的转轨为重点,市级部门要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50%以上的县(区)要完成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和试点转轨工作。继续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完善非税收入收缴制度,对现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清理,逐步将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额预算单位收取的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等所有政府非税收入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差额预算和自收自支单位收取的非税收入全部缴入同级国库财政专户,收支管理实行年度预算决算制度。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合理确定支出标准、财政供养人员计算方法,探索建立最低财力保障机制,保证干部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和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转,建立转移支付资金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积极探索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货币化管理的新办法。2007年,市级部门全面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范围,县(区)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现在大宗支出领域中全面推行国库直接支付,在零星支出中推行授权支付。加快建立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和银行资金清算系统,实现财政与金融、税务、银行等部门的横向联网和对地方的纵向联网,将全部财政资金的收支活动置于即时和动态的监控之中。逐步建立科学规范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办法,建立起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运行的保障机制。 (二十)深化投资体制改革 2005至2006年,市、县两级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结合实际,制定《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实施办法》。2006年至2007年,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公开招投标制度、政府投资效益评估和责任追究办法。健全政府投资管理机制、项目决策机制,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监管体系。完善重大项目稽察制度,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 (二十一)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2005至2007年,结合我市实际,贯彻落实好中、省政法各部门制定的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完善诉讼程序,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完善刑罚的执行工作机制,保障刑罚的正确执行。完善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健全检务公开制度,进一步推行不起诉案件、刑事申诉案件和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公开审查制度,以公开促公正。健全司法工作规范和违法司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违法追究和审判错案追究,维护司法的公正与效率。认真执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保障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依法正确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律师事务所的收费行为,加强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的行政监督,规范律师从业行为。基层司法机构要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 (二十二)规范和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制度 规范和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腐败问题。2005至2006年,全面落实《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招投标无标底评标办法》,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备案制”、“准入制”、“廉洁承诺制”,实行项目法人制,进一步健全建筑市场监控体制和信用体系。完善专家评审制度,制定招投标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建立工程招投标不良行为记录发布制度;建立和完善招投标投诉处理机制,坚决纠正串标、陪标、规避招标等问题。结合实际,制定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在建项目设计、变更、资金拔付、设备和材料采购的监管。2006至2007年,探索限额以下建设项目市场化运作方式,完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的功能,强化对招投标市场的监管。拓宽招标领域,大力推行和规范政府采购、科研课题、特许经营权、药品采购等领域的招投标活动。逐步推行工程建设项目代理制。 规范和完善国土资源使用权出让制度。2005至2006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引导科学用地。加强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建设,规范用地审批,严格控制划拨用地和协议出让土地,逐步把工业用地纳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范围。制定配套制度落实省上关于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和划拔用地及协议出让土地实行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规范和完善矿业权市场建设,依法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贯彻落实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积极推进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矿业权,充分发挥市场配置矿产资源的基础性作用。2007年,建立健全土地收购储备机构和土地有形交易市场,完善土地交易规则、地价管理体系、土地交易程序,规范土地交易市场行为。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制度,加强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加强用地管理,保护被征地居民和农民的合法权益。 规范和完善产权交易制度,充分发挥市场的主体作用。2005至2006年,建立产权交易市场,完善产权交易市场功能,充分发挥产权交易市场在国有经济结构调整中的信息披露、发现价格、撮合交易、遏制产权交易过程的腐败现象的作用,促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完善产权交易各项监管制度,制定产权交易市场化运作的基本程序,规范资产评估、产权交易行为,加强对国有资产交易的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继续扩大国有资产交易范围,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转让纳入产权交易统一市场。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监管方式,健全规章和制度。2007年,建立完善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信息监测体系,按照规定的内容、方式、时间公开披露交易信息,形成市场竞价机制。 规范和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建立健全公开公正、规范运作、优质服务、廉洁高效的政府采购工作机制。2005至2006年,全面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制定采购目录,规范采购行为,实行政府采购管理职责与执行职责分离,完善采购监督体系,逐步形成以财政部门为主,纪检监察、审计及有关部门共同配合的监督机制。建立政府采购执行人员资格管理制度。严格评审专家资格认定,规范评审专家职业行为。建立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强化政府采购的社会监督。2007年,完善政府采购预算,实行采购资金国库直接支付制度。逐步扩大政府采购的规模和范围,将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物资采购纳入政府采购,实行区域性联合采购,提高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率和社会满意度。逐步推行电子采购制度,实现政府采购的电子化,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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