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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榆林市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具体办法(一) |
| 时间:2007-9-17 9:56:43 作者:yljjw 点击: |
榆林市贯彻落实《建立健全 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 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具体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根据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以下简称《具体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具体办法: 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我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实际,坚持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为构建和谐榆林,实现建设西部经济强市、特色文化大市、绿色生态名市三大目标提供政治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紧密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经济政治体制改革进程,思想文化建设特点,注重从教育、制度、监督、惩处、改革五个方面安排部署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反腐倡廉工作,维护稳定,深化改革,促进发展。(2)立足长远,狠抓当前。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远期战略目标和近期工作目标的要求,本着近期具体、中期原则、长期宏观的思路,具体安排近三年的工作任务,总体规划今后若干年的反腐倡廉工作。(3)注重配套,分步实施。坚持科学性、系统性、可行性相统一,分阶段分解细化工作任务,制定和完善《具体意见》提出的制度、规定、办法的配套实施办法,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的配套机制,总体部署,分步实施。(4)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紧紧抓住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紧紧抓住导致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的体制、机制、制度原因和薄弱环节,对症下药,分类施治,超前突破,整体推进,充分发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整体效能。(5)积极探索,开拓创新。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加强对全局性、前瞻性问题的研究,在实践中完善,在发展中创新,努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三)主要目标 2005年至2007年,初步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格局和运行机制。到2010年,建成符合我市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到2015年,建立起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建成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二、建立反腐倡廉教育的长效机制 (四)重点抓好对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 每年确定一个主题,开展主题教育活动。2005年至2006年上半年,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开展清正廉洁、永葆先进性主题教育活动。2006年下半年至2007年,进行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为主要内容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主题教育。以后每年根据形势需要,确定主题,把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把科学发展观和勤俭节约教育,把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把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贯穿始终。 各级党委(党组)中心学习组要把反腐倡廉专题学习作为重要内容,定期安排。2005年至2006年,重点学习《江泽民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反腐倡廉理论学习纲要》,胡锦涛同志关于反腐倡廉一系列重要论述。2007年以后,根据形势需要确定专题。各级党政负责人每年至少讲一次廉政党课,作一次反腐倡廉形势报告。 定期举办领导干部反腐倡廉培训班。从2005年开始,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每年联合举办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培训班,对新任的县处级领导干部集中进行反腐倡廉教育培训。各县区各部门也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新任领导干部进行廉政培训,并形成制度。 对领导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从2005年开始,要通过职务犯罪现身说法、观看警示教育影片、图片展览、典型案例集中通报会等形式,每年对领导干部开展警示教育。 (五)面向全党开展反腐倡廉教育 2005年至2006年,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解决党员和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2007年以后,与领导干部教育同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把专题教育、群众评议和改进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增强教育的实效性。 市、县两级党校要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党员干部和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教学计划。2006年,培训师资队伍,组织编写辅导教材,把《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读本》纳入教学大纲,保证课时和质量,组织好学习培训。 各级党组织要积极开展典型教育,定期评选廉勤兼优的领导干部先进典型,开展示范教育;从查处的重大案例中选择典型案例,深化警示教育。 (六)面向全社会开展反腐倡廉教育 拓展廉政文化宣传阵地。2005年,市、部分有条件的县区主要报刊、电台、电视台要开设反腐倡廉专题栏目或节目。2006年,各县区主要报刊、电台、电视台都要开办反腐倡廉专题栏目。2007年市、县两级要建立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网站,联网运行。 整合廉政文化社会资源。建立激励机制,充分发挥文艺人才的作用,使更多反映党风廉政的优秀文艺作品涌现出来。充分利用展览馆、图书馆、影剧院、广场等文化设施,举办廉政报告会、文艺表演、书画展览、放映影视作品等活动。市、县区和有条件的乡镇要设立廉政宣传栏、廉政公益广告牌。继续坚持运用廉政贺卡、廉政日历、廉政短信等形式开展廉政宣传教育。 加快廉政文化进社区、家庭、学校、企业和农村的步伐。纪委要加强与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民间组织的协作,广泛深入地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2005年开展“廉洁家庭”创建活动,2006年总结经验,逐步扩大范围,创新形式。通过广泛开展廉政文艺活动和社区评选“廉内助”活动等形式,使“讲廉政、树新风”活动在社区、家庭、学校、企业和农村广泛地开展起来。2007年进一步深化与群团组织的协作,全面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活动。 (七)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 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纳入党的宣传教育总体部署,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起检查、考核、评比和奖惩。2005至2006年,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和协调会议制度,建立反腐倡廉新闻发布制度,完善宣传教育工作激励机制。各级纪委要做好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宣传、组织等部门及党校、文化艺术、广播电视等单位的优势,推动反腐倡廉教育向纵深发展。 三、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各项制度 (八)建立完善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制度 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2005年,制定和完善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关于党政机关研究重大事项和敏感问题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的暂行规定》、《市委委员和纪委委员询问和质询制度(试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实施细则》。2006年,制定《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党内情况反映制度》、《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关于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在闭会期间发挥作用的意见》。2007年制定《党的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制度》、《党代表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的办法》、《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实施办法》,建立健全代表提议的处理和回复机制,在全市选择1个县进行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的试点工作。 (九)建立和完善规范国家工作人员从政行为的制度 2005年制定和完善《榆林市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办理婚丧事宜的暂行规定》、《关于禁止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饮酒的规定》,并切实贯彻落实。2006年,制定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落实措施,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制约机制、行政效能投诉处理和回复机制、行政执法工作考核评价机制,严格行政许可责任追究。2007年,贯彻落实省上制定的《公务员从政行为规范》、《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实施细则》、《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实施细则》,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深化。 (十)建立和完善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惩处制度 2005年至2006年上半年,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对我市过去出台的单项纪律处分规定进行清理、修订。建立健全对教育、医疗、征地拆迁、城市建设、资源开发、企业改制等工作中存在的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2006年至2007年,制定《没收追缴责令退赔违纪违法财物实施办法》,贯彻落实省上制定的《关于领导干部免职、降职的规定》、《关于领导干部任职限制的若干意见》,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完善。 (十一)建立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005年至2006年初,建立健全各级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具体办法。2006年至2007年,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制定和完善《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实行纪委、监察局对派驻机构统一管理。 (十二)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各个环节,体现到各个方面。制度建设重在落实。要建立《反腐倡廉法规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办法》、《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对执行不力的要严格追究责任,切实解决执行制度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问题。 四、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十三)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的监督 2005年,贯彻落实并完善市委《关于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监督管理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监督的实施细则(试行)》,建立健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人事任免和调动集体研究、财务支出会审联签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2006年,制定完善各级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出访、考察,配偶子女到境外旅游、上学等在纪检监察机关备案制度。建立健全对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谈话诫勉、回复组织函询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办法。制定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办法、公开评议办法和责任追究办法。2007年,制定完善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之间的干部交流,地方党政领导班子、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管理人财物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交流的监督办法。制定完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权力配置、权力制衡细则和监督办法,建立健全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 (十四)规范和深化警示训诫防线建设,建立健全组织监督的长效机制 2005年,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全面开展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榆林市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落实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实施警示训诫的主体职责,深入开展警示训诫防线建设工作。继续深化警示训诫试点工作,培育典型,加强示范,总结经验,整体推进。2006年,进一步完善警示训诫配套制度和工作流程,建立健全警示提醒、诫勉督导、责令纠错三项制度,形成廉政预警、动态监督、保护挽救的工作机制。2007年,建立警示训诫信息库和动态管理软件系统,综合运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信息进行廉情分析,形成廉情预警系统和警示训诫工作的长效机制。 (十五)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 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2005年,进一步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2006年上半年,制定完善干部选拔任用中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环节的监督办法。2006年下半年至2007年,建立和完善推荐干部、考察干部和任用干部责任制,对选人用人失察失误的,予以责任追究。制定完善干部选拔任用问题举报受理办法,充分利用“12380”专用举报电话,认真做好对反映干部选拔任用问题的调查核实工作。 加强对财政资金运行的监管。2005年至2007年,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制,规范财政资金分配行为。制定完善财政资金运行的监督办法,加强对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管理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社保、医保、房改等公益性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预算编制、执行的制衡机制和部门内部制约机制,建立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后评价机制,强化财政资金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加强对重点项目的监督。制定完善重点项目监督检查办法,实行重点项目廉政报告制度和监督工作提前介入制度,加强对重点项目可研、评估、论证、立项、实施、竣工验收以及效益评价等各个环节的监督,加强对重点项目专项资金的跟踪监督,确保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有效。 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2005年至2007年,建立健全国有资本投资决策和项目法人约束机制,实行重大投资项目论证制和重大投资决策失误追究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规范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权责。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完善授权经营制度。建立健全对国有金融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自然资源资产的监管制度。制定资本运营监管办法,加强对资本运营各个环节的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加强对资源开发的监管。2005年至2007年,全面贯彻矿产资源、水资源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和完善配套煤炭、石油、土地、水等重要资源开发开采、生产经营的监督办法,强化全程监督,规范资源开发秩序。 积极配合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加强对金融运行的监督,有效防止金融领域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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