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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榆阳区纪委监察局严格实行“一书两报告三会”制度全面提高查办案件综合效果 |
| 时间:2007-9-17 8:42:29 作者:yljjw 点击: |
榆阳区纪委监察局 严格实行“一书两报告三会” 制度全面提高查办案件综合效果 榆阳区纪委监察局积极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办案方针,认真剖析、研究发案单位在制度、体制、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总结制定了案件查办《一书两报告三会制度》,收到了明显成效。 《一书两报告三会制度》规定:案件查处结束后,调查组除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和《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政纪案件办法》的规定撰写调查报告外,还要根据违纪者具体违纪行为发生的情节、手段、性质、危害和后果进一步剖析案件发生的主、客观原因,寻找案发单位在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从廉政教育、干部监督管理、机关制度建设等方面提出整改建议,形成案件查处剖析报告。在此基础上针对具有普遍性、典型性和教育性的问题,对案发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发《案件查处整改建议书》。为防止发案单位在整改时走过场,进一步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要求案发单位在收到《案件查处整改建议书》后一周内召开党员干部警示教育会。根据警示教育会情况,结合本单位实际,发案单位还要及时召开领导班子剖析整改会,以《案件查处整改建议书》内容为基础,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和目标。此会后,其上级主管部门也要及时召开领导班子检讨会。 在具体抓落实中,着力抓好五个关键环节。一是严把案件剖析报告质量关。要求调查组成员要深入案发单位,认真调查研究,广泛收集证据,力求剖析报告定性准确,分析原因客观,指出危害透彻明了。二是严审《案件查处整改建议书》,要求提出问题切准利弊,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整改内容经常委会或局长办公会审核后下发。三是严防案发单位党员干部警示教育会走过场。党员干部警示教育会由案发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主持召开,参会人员不得少于本单位党员干部总数的90%,由案发单位负责人或上级主管部门领导通报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受处分人员或单位负责人要剖析所犯错误的思想根源,提出整改方向和措施,与会党员干部要从中吸取经验教训,从强化自身廉洁自律意识出发,谈心得体会,揭摆发案根源,提防范措施,发言人数应占与会人员的60%以上。四是严明案发单位领导班子剖析整改会和其上级主管部门检讨会所制定整改措施的时效性。针对党员干部警示教育会揭摆出的问题,从违纪者的思想、管理、单位制度等方面制定的整改措施必须具有时效性和可操作性,明确提出在某段时间内采取哪些措施,达到什么样的整改目的。同时要求其上级主管部门及时以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形式召开领导班子检讨会,可要求案发单位负责人或其他有关人员参加。与会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从本班子、本系统党员廉政教育、管理监督、制度建设、履行职责等方面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完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以求杜绝类似问题在系统内再度发生。五是严查案发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区纪委、监察局将视案情所需全程或部分参加“三会”进行分类指导,要求针对案发单位所制作的“一书”、“三会”的会议记录、整改内容等相关材料,在规定期限内书面交案件管理室,以便督查落实,并把开好“三会”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主要内容进行严格考核,凡是不按时、不按规定开会,整改措施不具体、不得力的要限期重新召开,在限期内仍无改正的,对单位、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责任。 制度实行以来,已发《案件查处整改建议书》31份,召开案发单位党员、干部警示教育会39次,召开案发单位领导班子剖析整改会31次,召开案发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检讨会12次,各案发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均能严格执行制度,做到了惩处与教育相结合,强化了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做到了查处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相结合,强化了抓班子、带队伍的责任意识,达到了“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片群众,健全一套制度、稳定一方社会”的目的,有效地提高了案件查办工作的综合效果,有力地推动了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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