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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
| 时间:2007-9-17 20:10:13 作者:yljjw 点击: |
2007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榆林市纠风办 为贯彻落实中、省纪委七次、市纪委二次全会和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及全省纠风工作会议精神,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结合榆林实际,现提出2007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07年纠风工作指导思想是: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综合治理、注重预防,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检查,深化源头防治,既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又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务求取得新的明显成效。为构建和谐榆林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纠建并举,进一步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 一是从严治政,各县区、各部门、各行业要按照中央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推进政府政风建设的要求,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行业”的原则,坚持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强化对本系统的监管和指导责任,突出重点,切实纠正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 二是要突出重点。当前要坚决制止和纠正超范围、超标准修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奢侈浪费之风,文山会海之风,搞脱离实际、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伤害群众感情、漠视群众疾苦、损害群众利益,以及违背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的行为。 三是认真抓好政风引风测评工作。继续开展全市范围内的政风行风问卷测评,集中开展对学校、医院的民主评议;在政风行风测评中实行问卷测评、集中评议、重点评议、跟踪回访督办四项机制,健全完善测评的有关细则和操作办法,将测评工作贯穿于日常工作之中,确保公平、公正、真实可信。 四是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抓好县区“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并创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活动。各县区、各部门要围绕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行政执法部门要做到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经济管理部门要做到便民服务、简化手续、解决群众办事难上见成效;公共服务行业要努力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从而促进部门和行业作风不断好转。各县区要力争在年内开办“政风行风热线”广播电视节目。 五是要认真落实纠风工作“三卡一书”制度,有效运用好测评结果,注意把评议结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结合起来。 (二)强化落实,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 一是加强教育经费监管。加强对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机制政策和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全部免除学杂费,督促各级政府切实履行对教育的投入和监管责任。 二是严格规范各类办学和收费行为。继续全面落实停止审批新的改制学校政策,加大对原有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力度。严禁公办学校借新建、扩建或改造按民办学校名义运行机制收费的行为,依法规范公办学校参与举办民办学校行为;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办重点校、重点班、实验班并额外向学生收费;切实保障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并与当地学生享受一视同仁的政策;坚决取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辅材料费、学具费、校服费、保险费、体检防疫费等代收费和存车费、热饭费、饮水费等服务性收费项目,相应的合理支出纳入公用经费开支范围,不得向学生收取。 三是严格公办高中招收择校学生“三限”政策,择校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计划的20%,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收取学费。 四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载留、挪用、挤占、平调教育经费和学校收费收入,向学校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向学生乱收费、乱摊派等各种乱收费行为要坚决查处,实行责任追究,典型案件公开曝光。 五是继续开展创建教育收费示范县区活动。 (三)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 一是加强医疗机构管理,强化医德医风建设。严格落实医院院长“一岗双责”制度,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全面推行院务公开,严格医疗服务规范,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改革和完善激励机制,纠正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倾向。 二是加强药品安全监管,严格药品检验制度,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严格执行药品审评审批程序和注册技术标准;积极推进城市社区、农村医疗服务机构基本用药定点生产工作,加快推进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保证群众基本用药,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三是加强对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监督检查,完善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管理,强化医疗保险第三方对医疗服务的监管。 四是全面推行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大力推进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采购和医疗器材统一招标工作,减少流通环节。 五是加强医药价格监管。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规范政府制定药品价格程序,改进药品价格核定办法,扩大政府定价药品范围,逐步实现所有处方药由政府定价;严格执行药品《差比价规则》,加强对高值医用耗材价的监管;坚决遏制药品价格虚高;积极开展价格服务进药店、进医院活动,促进企业和医院规范价格行为。 六是严肃查处医疗机构乱收费和商业贿赂行为。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违法药品、劣质医疗器械和非法行医行为。 (四)认真着力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 一是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做好维护农民利益工作。全面落实中、省、市惠农政策,纠正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二是坚决查处截留、挪用及克扣涉农补贴款问题。 三是加大对损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的整治。切实解决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落实、随意调整和收回农民承包地、强迫农民流转承包地、违法违规征收征用农民土地以及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问题。 四是做好农民负担监管工作。规范涉及农民负担工作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村级组织开支范围和标准,认真落实涉农价格“公示制”、农村订阅报刊“限额制”;加大农村生产生活收费和村集体收费,特别是农业灌溉水费、电费、排捞排渍的监管;强化对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监管。 五是认真查处加重农民负担行为。从严查处农民建房、殡葬、计划生育、身份证办理等方面的乱收费、乱罚款行为;认真开展对伪劣农资、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问题的专项整治,取消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和不合理限制;坚决查处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不顾农民实际承受能力,违背农民意愿,盲目建设、强拆强建等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 六是认真开展专项检查。要继续开展在全市范围内的农资价格和涉农收费专项检查,对检查出的违纪违法问题,要严格按照省监察厅、省纠风办、省农业厅联合制定的《贯彻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农业部对涉及农民负担违规违法乱纪行为的处理办法的意见》严肃处理。 (五)认真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0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监察厅等部门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2007]12号)和《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监察局等部门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榆政办发[2007]18号)。 二是突出重点,扎实清理。按照“全面清理、逐级负责、严格审核、大幅减少、统一规范”的原则,要求基层企业群众出钱出物出工或以各种名目收费的项目,以开展活动为由违反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滥发钱物的项目,以政府各部门、社团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比较盛行,基层、企业或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以及专门针对企业和采取收费方式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等四个方面为重点,深入进行自查自纠,坚决撤销不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不符合实际的项目。 三是按期完成清理任务,开通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信访举报。 四是各县区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逐步建立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长效机制。 (六)巩固公路基本无“三乱”成果,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五部门《关于取消公路基本无“三乱”地区资格的暂行办法》。防止公路“三乱”反弹。 二是进一步完善治理公路“三乱”监督网络和快速反应机制,建立治理公路“三乱”举报监控中心,积极探索建立惩处和预防公路“三乱”行为的长效机制。 三是严格规范涉路部门和依法上路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推行公路执法责任制,坚决纠正和查处以罚代管、以罚代处、重复罚款等公路“三乱”问题。 四是进一步规范各种收费站、检查站、计量站。继续清理道路站点和涉及机动车收费项目,坚决撤并违规设置、审核到期的站点,坚决制止机动车辆重复检验检测、重复收费问题。 (七)严格规范出租汽车管理。 一是逐步建立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的长效机制,理顺管理体制,落实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法规制度。 二是加强对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的监督检查,落实“责、权”主管部门领导是第一责任人,严肃查处公务人员私养“黑车”,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切实维护出租行业稳定。 (八)继续加强投资环境整治工作。 一是进一步规范各级政府和部门的行政行为,认真抓好“治乱减负”工作。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影响投资环境的案件和问题,不断优化我市的投资环境。 (九)进一步深化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工作。 一是严格规范所有报刊征订发放行为,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二是建立并严格执行乡镇、村级组织和农村中小学订阅报刊最高限额标准。 三是从严查处变相出版、已停办报刊和摊派发行问题。 三、措施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制。各县区、各部门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化纠风治理工作的重要性,顾全大局,克服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责任,要把纠风工作作为政府系统廉政建设的重要工作和经常性工作,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纠风工作,牵头和参与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认真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各县区纠风办要搞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突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各县区、各部门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把监督检查贯穿于纠风工作的始终。牵头部门要定期开展联合检查,参与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搞好专项检查。坚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平时与集中检查相结合。对群众高度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全面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逐一提出处理意见,逐一落实责任单位,逐一限期纠正整改。 (三)注意预防,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各县区、各部门要积极创新纠风工作方法,认真抓好中、省、市各级改革创新政策的落实,不断把纠风专项治理工作、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引向深入。加强联席会议制度,按时召开会议,通报情况,增强纠风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对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和手段加以治理,防止成风,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进行调查研究,确定治理对策,要总结近年来专项治理的经验和反弹引起的教训。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逐步铲除滋生蔓延不正之风的土壤和条件。要勇于探索、开拓创新纠风工作方法,努力从源头上防治各种不正之风。 (四)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各县区、各部门要坚持以查促纠,拓宽案源,充分发挥信息主渠道作用,注意跟踪新闻媒体曝光的问题,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合办案的机制。要提高案件查办效率,对群众的投诉举报要及时受理、从严查处、按期办结、及时反溃。对典型的新闻媒体曝光的顶风违纪案件要一查到底,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要严格追究责任。 (五)选好典型,加大宣传力度。要注意抓好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注意树立先进典型案例和人物,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作用,加大对先进单位、人物的宣扬,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要从涉及群众关心的公众利益问题入手,充分发挥牵头部门、参与部门抓纠风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把群众拥护不拥护、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作为纠风工作一切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检验纠风工作的标准。要积极研究探索总结纠风工作深入发展的有效方法和良性工作机制,推动纠风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 榆林市纠风办 二OO七年五月二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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