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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在“双节”期间集中开展“廉政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
| 时间:2007-9-17 11:14:50 作者:yljjw 点击: |
榆纪发[2006]75号 关于在“双节”期间集中开展 “廉政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纪委、监察局,市直各部门纪检组(纪委),各纪工委: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了防止年终突击花钱和借春节拜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发生,根据省纪委的 要求,市纪委、市监察局决定“双节”期间在在全市党员干部领导中集中开展以学习践行“廉洁从政准则”、“廉洁自律规定”为主要内容的“廉政教育月”活动。现将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党委、政府、纪委,各部门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要结合传达学习市第二次党代会精神,采取召开党委中心学习组会议、学习座谈会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廉洁自律有关规定。重点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补充规定》和《实施办法》、《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及《处理办法》、《关于各级领导干部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处理规定》、《关于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四条规定”的实施和处理意见》以及《八荣八耻》等。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学习教育活动中带头表态发言,作出廉政承诺。 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坚决做到六不准:不准年终突击花钱、滥发钱物;不准借年终检查吃拿卡要,不准下级给上级拜年送礼,不准企事业单位给领导机关拜年送礼;不准收受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不准赌博敛财。 三、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报社、电视台要开辟“反腐倡廉大家谈”专栏,宣传党的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宣传古今中外廉勤典型,曝光奢侈浪费、贪污腐败案件,选登反腐倡廉、弘扬正气的文章,选登廉洁从政格言警句,营造浓厚的反腐倡廉舆论氛围。要求全市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纪检监察干部踊跃投稿,也希望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四、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宣传活动。市、县(区)纪委、监察局要通过移动、联通公司分别向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有条件的单位或部门可结合元旦、春节文化活动举办反腐倡廉文艺晚会、反腐倡廉书画展,发布廉政公益广告等活动,营造反腐倡廉浓厚氛围。 五、市纪委、监察局给全市党员领导干部印发《廉洁从政工作守则》、配发《廉洁自律学习笔记本》;给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配发《学习笔记本》和《工作笔记本》,促进和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 六、各县(区)党委、纪委和各部门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要充分认识“廉政教育月”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迅速安排,精心组织,使这项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一把手”要亲自抓,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根据群众反映,抽查一些单位的财务支出,及时纠正违规违纪行为,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活动结束后,各县(区)委、市直各部门党组(党委)要向市纪委写出书面总结报告,市纪委将结合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一并进行检查。 中共榆林市纪委 榆林市监察局 主题词:廉政教育 双节 活动 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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