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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与时俱进 推进制度创新构筑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新格局
时间:2007-9-17 11:01:42 作者:yljjw 点击:

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

发言材料之一

 

坚持与时俱进 推进制度创新

构筑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新格局

神木县人民政府

2007310日)

    

神木县作为建设中的国家能源化工基地, 九五十五期间,县域经济以年均25%的速度快速增长。为了解决经济快速发展和体制转轨过程中容易滋生腐败的问题,我们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在认真落实反腐败工作任务的同时,结合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在关系财权、人权、事权的重要领域进行一系列改革,通过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做到了“规范在先、关口前移”,有效遏制了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

一、创新财经制度,加强资金监管

经济越发展,越要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管理和对领导干部财权的监督。这方面,我县先后推行了三项制度:

(一)实行县级征收、两级预算,财政审核、支出包干制度。针对预算外资金管理使用中一些收费、执法部门坐支挪用、滥发钱物、私设小金库等问题,我县在对各项收费资金统一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基础上,从2004年起实行县级征收、两级预算,财政审核、支出包干管理体制。财政收入任务直接下达到各税务征收机构及县财政局,县上不再给各乡镇核定财政收入征收基数,下达征收任务。财政局负责编制县级年度预算,部门和乡镇编制本部门、本乡镇预算。部门和乡镇预算经审核批准后,实行支出硬包干,超支不补,结余留用。该项制度的实施,缩短了征税环节,强化了征收力度,增加了财政收入,节约了财政开支,从源头上堵塞了开支漏洞。

(二)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在推行会计委派制的基础上,2003年,我县统一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共清理银行账户140个,撤销单位帐户97个,纳入会计集中核算的单位62个。200612月,我们制定出台了《神木县乡财乡用县监管财政管理体制实施方案》,在全县分片成立了5个乡镇集中核算部,各乡镇的行政、事业单位以及县上驻乡镇单位的经费和专项资金统一由核算部集中核算。会计核算中心运行以来,共拒付不合理开支451笔,拒付违规资金187.6万元,促进了财务管理规范化。

(三)实行政府采购制度。按照管采分离的要求,2004年,政府采购中心从财政局分出,单设为挂靠政府办的直属事业机构,实现了采购预算与执行、采购与结算、监管与操作相分离。我县规定,凡由财政资金支付的大宗购物、大额商品采购、设备维修和小型基建项目及各类办公用品,都由各部门、单位在年初提出采购计划,由政府采购中心统一招标采购。为了防止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后产生集中腐败,我们进一步加强了财政、审计等部门对采购环节的监督,并向采购中心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对政府采购进行全程监督。在此基础上,我们还设立了办公用品采购超市,由超市对招标采购物品进行统一管理,各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随时到采购超市领取办公用品。为了防止单位人员随意领取办公用品,形成新的浪费,采购中心实行严格的办公用品领用员制度,各单位领用员凭本人领用卡和单位行政公章,到采购超市领取物品。政府采购制度运行几年来,共办理大宗政府采购业务915起,完成采购计划13422.25万元,节约资金1708.71万元,节支率达12.73%。其中2006年完成采购计划4149万元,节约资金571万元,节支率为12.1%

二、规范行政权力,防止权钱交易

    在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从源头上规范权力行使的基础上,重点突出了三方面工作:

    (一)引入市场机制。对竞争性较强的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国有资产转让等实行公开拍卖,较好地解决了审批上的随意性和由此造成的权力寻租,保证了审批的公平、公正。2003年以来,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招、拍、挂出让经营性土地达13, 面积895亩,资产评估底价4022万元,成交价4702万元,增值680万元,增值率为17%。公开拍卖国有资产12宗,资产评估底价8230.59万元,成交价11573.41万元,拍卖增值3342.82万元,增值率为41%。其中2006年招、拍、挂出让经营性土地5宗,面积66.91亩,资产评估底价631.14万元,成交价859.01万元,增值227.87万元,增值率为36%;公开拍卖国有资产7宗,资产评估底价7551.62万元,成交价10350.42万元,拍卖增值2798.8万元,增值率为37%。县农科大楼资产评估底价6245.93万元,成交价8620万元,拍卖增值2374.07万元。2005年,县上又将县城新增的6辆公交车经营权公开拍卖,最后6户经营者以144万元的价格取得经营权。

(二)推行政务公开。2002年,县上制定了《关于在全县范围内推行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政务公开工作全面展开。2005年,建成神木县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中心,进一步拓宽了公开渠道,提高了政务的透明度。2006年,县上又出台了《关于建设亲民型阳光型创新政府的实施意见》,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公开更加阳光、透明。县级政务公开方面,重点公开了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预决算报告、各类专项资金使用、重点建设项目、国有资产转让、人事安排以及政府重要政务活动等。县直部门和事业单位实行办事公开,公开办事过程,公开办事结果。厂务公开方面,企业对发展的重大决策随时公开,企业经营状况按季公开,领导干部的职务消费和干部职工的工资、奖金分配等情况逐月公开。同时,每半年召开一次职代会,对企业领导干部的工作、生活等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公开。乡镇政务公开方面,对乡镇财务、各业承包、计划生育、干部考核以及扶贫资金、救灾款物发放的程序、数额、对象等情况按期进行公开。村务公开方面,重点对村级财务、宅基地审批、各业承包、水电费收缴、土地使用权和承包经营权转移,村干部考核及扶贫资金和救灾救济款物的总量、发放程序、条件、对象等情况进行公开。与此同时,今年34日开通“县长热线”,畅通群众诉求和为民办实事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三)规范政务大厅运行。我县政务大厅建于20013月,2004年,分设国土局办证大厅和工商局注册大厅。为了有效促进政务大厅规范运作,我们从三方面入手:一是规范授权,凡是大厅受理的一般审批业务,驻厅部门应充分授权,当厅办结;二是规范行为,建立健全大厅各项管理制度,工作人员挂牌上岗、流水作业,并将办理各类《须知》和收费标准全部上电子显示屏滚动显示;三是强化监督,设立驻厅纪检监察室,对审批事项进行全程监督。

三、管好重大事项,确保廉洁高效

为了有效解决基本建设领域的商业贿赂问题,进年来,我县先后推行了重点建设项目工程公开招投标和乡镇基本建设审批制。

(一)重点建设项目工程实行公开招投标十五期间,我县基本建设投入力度明显加大,五年累计完成财政投资达55.80亿元,超过了建国后到九五末的总和。为了确保建设资金安全有效,我县从2005年开始对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全面推行公开摇号中标。凡总投资3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和总投资30万元以上的设计项目,都必须实行摇号中标。同时,县上严把投标企业的资格审查关,实行资格双审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投标企业进行资格预审,对投标人的独立法人地位、履行合同能力,专业资质和技术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情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人员组成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资格预审结束后,县招标委员会同经发、审计、监察、财政、建设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进行评议复审,根据投标人的资金、资质、技术等相关指标,择优确定投标企业。经审查合格的投标企业,通过摇号设备最终确定中标企业。这种招标办法,充分保证了招投标活动的公开透明,从制度上较好地解决了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问题,有效遏制了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发生。十五期间,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实行公开摇号中标的工程,合格率达100%、优良率达90%以上,重点项目负责人无一人发生经济问题。今年,我们又新修订了《神木县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对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按照充分体现亲民、阳光、创新,依法、科学、统一管理,责、权、利相结合和加强监督检查的原则,工程的设计、变更、监理和资金管理等全部面向社会公开,实行全程阳光操作。

(二)乡镇基本建设审批制。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加快,乡镇安排的小城镇建设、工业建设投资相应增加。为了规范管理、促进发展,20018月,县上出台了《乡镇基本建设管理制度》,规定乡镇基本建设总投资在5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向县经济发展局申请立项,并实行公开招标;总投资在15万元的项目,必须报县政府实行项目法人制、质监监理制、竣工验收制。2006年,我县制订出台了《关于坚决制止发生新乡镇债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乡镇不得举债搞建设,坚决纠正经济管理活动中的各种不规范行为。经查实形成新债的,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确因乡镇社会经济发展需负债上的项目,必须事先报告县政府,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并严格执行《神木县乡镇负债管理办法》和项目审批程序。以上两项制度的出台与实施,乡镇基本建设逐渐走上规范化轨道。

几年来的努力和探索,县政府在反腐倡廉治本抓源头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较好地解决了市场经济体制建立过程中容易滋生腐败的问题。回顾几年来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我们体会到:一是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定要形成一定的工作机制;二是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全县的中心工作,为全县经济发展、维护稳定的大局服务;三是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加强制度建设,切实把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穿到各项建设和管理工作中,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四是结合县情抓落实,树立好的党风、政风,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向更高的目标迈进。当然我们在工作中也有一些不尽人意之处,廉政建设任重而道远,需要我们今后加倍努力,不断开创经济快速发展与干部廉洁高效的“双赢”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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