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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树红在全市纪检监察案件管理工作座谈会上要求
时间:2007-10-7 17:32:09 作者:yljjw 点击:

周树红在全市纪检监察案件管理工作座谈会上要求

清理遗留案件 查处大案要案

来源:榆林日报 作者:呼东荣

时间:2007-4-17 9:53:10

  413日,市纪委召开全市纪检监察案件管理工作座谈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周树红讲话要求,切实增强抓好查办案件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下大力气抓好清理遗留案件和查处大要案件工作,不断提高我市查办案件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周树红指出,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国家行政监察机关执纪执法的中心环节,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纪律保证,是从严治党、惩治腐败的必然要求。加强查办案件工作,是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措施,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解决我市目前纪检监察工作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增强抓好查办案件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集中力量,下大气力抓好清理遗留案件和查处大要案件工作。

  一是要下大气力清理遗留案件。遗留案件较多是我市目前反腐败工作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截至目前,全市仍有立案无处理结果案件78件,2005年度以前初核无结果案件454件,移送司法机关无处理结果案件77件,遗留信访要结果件13件。清理这些遗留案件,既是省纪委的统一要求,也是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彻底解决的问题;既是政治任务,也是纪律要求。要严格时限要求,集中力量清理,加强信息反馈和督促检查,上下联动,协调作战,确保清理遗留案件工作按时圆满完成。

  二是要下大气力查处大案要案。对于腐败分子,不管地位多高、权力多大,都要一查到底,绝不能手软。特别是对于那些顶风违纪的党员领导干部,对涉案金额大、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要集中人力、集中精力重点突破,坚决查处。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调动和整合检察、公安、审计等专门机关的优势,集中力量,协同配合,联合办案,力争突破一批大案要案。

  三是要下大气力加强案件管理。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案件管理中存在管理不规范、登记不准确、报送不及时、研究成果少、考核不科学等问题。要进一步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对查办案件的每一个环节都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实现规范化管理;要进一步加强案件统计工作,搞好案件分析和研究;要不断修订完善查办案件工作考核办法,提高案件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

  周树红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讲究策略,不断提高查办案件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一是要坚持正确的执纪导向。要辩证地看待问题,合情合理地处理问题,把原则的坚定性和方法的灵活性结合起来。二是要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要求贯穿到立案、调查、审理、处分、执行等各个环节,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纪律为准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使所办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三是要加强制度建设。要继续完善落实查办案件“一书三卡”、动态管理、警示训诫、联席会议、领导包案、乡案县审等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实施查办案件“一案双报告”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奖励实名举报有功人员的暂行办法》,坚定为民办案信念,不断提高查办案件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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